胡公石先生,江苏盐城人,生于一九一二年,是我国著名的书法家,现任全国政协委员,标准草书学社社长,宁夏文史研究馆馆长,宁夏书画院院长,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,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,中国书法家协会宁夏分会名誉主席。 公石先生自幼爱好书法,大学毕业后即受教于当代书法大师于右任先生门下。公石先生师事于氏,亲聆教诲,博览法书,精勤临池,日夜不懈,历时达十三年之久,遂使学养大增,书艺益进,成为于先生的入室弟子。书法作品深得于先生之笔墨形神,颇极《于书》之法度。 公石先生在书法艺术实践方面,以行草驰名,尤精于草书。其草书的主要特点是:法度严谨,劲妍相济。能将质厚与洒脱并收腕底,于雄浑凝炼中时见流丽,兼有《骏马秋风冀北,杏花春雨江南》之境界。公石先生六十岁以后,草书更趋糖果融笔畅,法韵两胜。作品曾多次参加国内外书展,得到佳评。 公石先生在草法的研究方面,成绩亦甚可喜。早在三十年代初,他就与刘延涛先生等同好,应邀协助于右任先生广泛搜集历代草书家的书法作品、论著,潜心钻研,以"易识、易写、准确、美丽"为原则,对各家草书加以整理、比较,选出标准草字,给形体无定的草书定型,建立草书代表符号,总结草书规律,编校出版了《标准草书千字文》一书,为当代书坛所重视。此后,公石先生一贯以继承和发展于右任先生所倡导的草书标准化、规范化事业为已任,致力于标准草书的整理、创补与推广。这本《标准草书字汇》,就是公石先生在于右任先生原《标准草书千字文》的基础上,长期进行草书艺术探索的结晶。它从增加标准草书字数、扩展草书符号等方面为进一步完善标准草书体系作出了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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